依預設,房間不會顯示在平面視圖和剖面視圖中。然而,您可以變更可見性/圖形設定,使房間及其參考線在這些視圖中可見。
這些設定就會變成視圖性質的一部分。
提示: 建立具有所需房間可見性設定的視圖樣板。將這些視圖樣板套用到要顯示和使用房間的視圖中。
顯示房間
- 開啟平面視圖或剖面視圖。
- 按一下「視圖」頁籤
「圖形」面板
(可見性/圖形)。
- 在「可見性/圖形取代」對話方塊中的「模型品類」頁籤上,向下捲動到「房間」,然後按一下加以展開。
- 若要使用內部填滿顏色來顯示視圖中的房間,請選取「內部填滿」。
註: 房間填滿顏色只能在螢幕上看見,無法列印。對視圖套用
色彩計畫,可列印填滿顏色的房間。
- 若要顯示房間的參考線,請選取「參考」。
註: 按一下並拖曳位於參考線交點的控制項,可重新定位房間參考線。若要讓參考線重新置中,請選取房間,然後按一下「修改|房間」頁籤上的

(將參考重新置中),若要讓視圖中的所有房間重新置中,請按一下「建築」頁籤

「房間與面積」面板


(將參考重新置中)。
-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