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修訂

可以將多個修訂合併 (組合) 成單一項目。對於一些專案,您可能想要合併專案特定階段的所有修訂。下一個專案階段的所有新修訂則會個別列示。

合併修訂時,目標修訂 (將合併至的修訂) 會予以保留。要合併的修訂之相關資訊將會遺失。

合併修訂

  1. 在專案中按一下「檢視」頁籤 「圖紙組成」面板 (圖紙問題/修訂)。
  2. 在「圖紙問題/修訂」對話方塊中,按一下要與其他修訂合併之修訂的序號。
    註: 所選修訂列的資訊 (包括「日期」、「發佈至」及「發佈者」等值) 會在與其他修訂合併時遺失。
  3. 若要將清單中所選修訂與其上一個或下一個修訂合併,請在「列」下按一下「向上合併」或「向下合併」。
  4.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