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取代來控制平面和剖面視圖中主體層切割邊緣的可見性。
可以套用取代的主體元素有牆、屋頂、樓板、天花板。可以指定以下每個層功能的線粗、線的顏色和線條樣式:結構、襯底、溫度/空氣、飾面 1 和飾面 2。當不同功能的兩個層具有公共線時,還可以控制公共邊緣的線型式。如果兩層皆以相同筆寬的線型式進行繪製,則會使用指派為公共邊緣的性質。
您也可以從下列核心層清理選項中進行選取:
預設。使用相同材料的核心層沒有分隔元素的線。使用不同材料的核心層展示元素之間的線。 | |
使用函數。忽略材料設定 (線永不可見),並根據圖層功能優先順序設定分隔線的型式。分隔線的型式是由具有較高功能優先順序的圖層決定的。 | |
使用共用邊緣型式。忽略功能優先順序和材料設定,並永遠使用共用邊緣型式。 | |
無邊緣。當 2 個不同主體元素的核心層具有相同的填滿樣式時,此選項將移除分隔線。(此選項不會影響相同元素的相鄰層。) |
指定至主體結構的線型式是視圖特有的;只在建立它們的視圖中可見。取代已套用至視圖中所有主體的切割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