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及取消隱藏已隱藏的元素

暫時查看隱藏元素或將它們取消隱藏。

  1. 在視圖控制列上,按一下 (顯示隱藏的元素)。

    「顯示隱藏的元素」圖示和繪圖區域顯示時帶有彩色邊框,指示您正處於「顯示隱藏的元素」模式。所有隱藏的元素以彩色顯示,而可見的元素以半色調顯示。

    範例

將隱藏的元素取消隱藏

  1. 選取元素。
  2. 執行以下其中一個作業:
    • 按一下「修改 | <元素>」頁籤「顯示隱藏的元素」面板 (取消隱藏元素) 或 (取消隱藏品類)。
    • 在元素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在視圖中取消隱藏」「元素」或「品類」。
    註: 在選取依元素隱藏的元素或依品類隱藏的品類後,「取消隱藏元素」或「取消隱藏品類」選項將變成作用中的狀態。
  3. 在視圖控制列上,按一下 結束「顯示隱藏的元素」模式。
    註: 此程序僅用於顯示使用可見性和圖形控制和篩選進行隱藏的元素。元素因其他原因在視圖中可能看不見,可能需要使用其他技術才能顯示這些元素。請參閱物件不可見以瞭解可在視圖中展示或隱藏元素的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