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活文档中创建新照相机。定义照相机的图形显示参数。
若要编辑现有照相机,请在浏览器中的照相机节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或者,您可以双击照相机节点以启动“编辑”对话框。
访问: | 功能区:“渲染”选项卡 “场景”面板 “照相机”![]() |
相机
放置 | 目标 通过单击模型上的任意位置,设置目标点, 或通过单击空白处,将目标设置在视图平面上与现有目标相同的视图距离处。在曲面上移动鼠标时,显示新照相机目标/方向的预览。位置 单击沿照相机方向线的某点时,会将照相机位置设置在该点。如果标准法线距离比当前的照相机距离长,则将方向线延伸至标准法线距离。 |
缩放 | 指定照相机的缩放角度,以定义视图的水平视野。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0 度。 |
投影 | |
转动角度 | 指定绕照相机方向轴的旋转角度。角度为零意味着照相机的向上方向最大限度地接近 +Y 轴。角度范围为 -180.0 至 180.0 度,默认为 0.0 度。 |
链接到视图 | 选中该复选框后,将更新激活视图以符合照相机特性,并将隐藏照相机图形 清除该复选框后,将恢复激活视图的照相机图形和以前的查看参数。默认为清除状态。 |
Enable | 启用后,Studio 将计算渲染透视视图时的景深效果。默认设置为“关”或“取消选中”。 |
焦点限制或光圈档 | 指定要使用的景深方法并启用相应的控件。如果景深变得难以觉察并接近无穷大,则某些控件将禁用,直到设置返回到景深可察觉的范围内。 |
近 | “近”参数将指定对象进入焦距范围时距离照相机的粗略最小距离。 |
远 | “远”参数将指定到对象开始失焦的照相机的粗略距离。 |
光圈 | 设置景深值。减少值会缩小景深;增加值会扩大景深。 |
焦平面 | 设置对象位于焦点时与照相机的距离。 |
将焦平面链接到照相机目标 | 将焦平面设定为与照相机目标一致。链接后,无论照相机目标置于何处,或将其动画置于何处,照相机目标均会位于焦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