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置参照现有视图的剖面。
可以将参照剖面放置在平面视图、立面视图、剖面视图、绘图视图和详图索引视图中。参照剖面可以参照剖面视图、剖面视图的详图索引和绘图视图。
要创建参照剖面,请执行下列步骤:
- 依次单击“视图”选项卡
“创建”面板
(剖面)。
- 在“参照”面板上,选择“参照其他视图”。
- 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剖面、剖面的详图索引或绘图视图的名称。(对于较长的视图名称列表,在“搜索”字段中输入关键字可以快速找到参照视图名。)
如果没有可参照的现有视图,可以选择“<新绘图视图>”以新建绘图视图;参照剖面即会参照此新建的绘图视图。
注: 如果该菜单列表中的某视图位于图纸上,则会在该视图旁显示详图编号和图纸编号。例如,如果选择一个绘图视图作为参照,且该绘图视图位于图纸上,则其名称将显示为“绘图视图 : 绘图 1 (1/A101)”,其中圆括号内的值表示详图编号和图纸编号。
- (可选)在“类型选择器”中,从列表中选择视图类型,或者单击“编辑类型”以修改现有视图类型或创建新的视图类型。
- 绘制剖面线。
参照视图提示
- 若要修改视图标记所参照的视图,请选择参照视图标记,然后在“参照”面板上,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参照视图名称。
- 参照视图和被参照的视图之间没有参数化关联。例如,调整参照平面的剪裁平面的尺寸不影响被参照的视图的裁剪区域。
- 如果双击参照视图标记,将打开被参照的视图。
- 参照视图标记包括标签。要修改标签文字,请在“属性”选项板上,编辑“参照标签”参数。视图类型参数“默认参照标签”参数在放置参照视图时设置默认标签。
- 放置在绘图视图中的任何视图参照都必须是参照视图。它们不会创建新视图。“参照其他视图”选项总是处于选中状态,无法将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