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您加入挖填體積地形至體積管控面板後,您可以透過選取圖面中的既有物件來定義邊界的方式加入有邊界的區域。
「體積和材料」面板
「體積管控面板」 查找。
「加入界限體積」。 有邊界的區域會做為步驟 2 中選取的挖填體積地形下的子項目被加入至「體積」管控面板。按一下挖填體積地形旁邊的加號以檢視有邊界的區域的體積資訊和性質。
在「體積」管控面板中,加入至「體積」管控面板的每個挖填體積地形和有邊界的區域旁邊都有一個
勾選方塊。選取體積項目旁邊的勾選方塊
以在總體積表、報告或挖方/填方表格中包括該項目。
加入有邊界的區域後,您可以透過按一下表格的「邊界線」欄中的
重新選取邊界。您也可以為有邊界的區域的特徵線指定中距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