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編輯局部光源
構建場景時需要選取元件外觀、照明型式和相機位置。
用於建立局部光源的控制與在照明型式中建立光源時使用的控制相同。唯一的不同在於局部光源保留在其自己的瀏覽器資料夾中。它們與「照明型式」相分離,並且做為獨立物件而不是集合。一個 Inventor Studio 場景中最多可加入 8 個局部光源。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局部光源」,然後設定頁籤上的選項:在瀏覽器中,展開「局部光源」節點。按兩下光源節點以編輯這些參數。或者,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編輯」,將顯示對話方塊。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一般」頁籤
類型 指定以下其中一種光源類型,以控制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預設為「平行」。
平行 模擬來自空間中單一方向的平行光束,此光束來自距離無限遠的光源,例如太陽。
點光源 模擬從空間中的單一點 (如燈泡) 向所有方向發射的光。目標用於建立和編輯點光源,而不影響光照位置。
聚光燈 模擬從空間中的單一點 (例如舞臺燈) 向特定方向發射的圓錐形光。
打開/關閉 光源開 打開照明型式中的光源。預設為「打開」。
光源關 打開或關閉光源。關閉光源時,光源顏色面將變更為黑色,並且在瀏覽器中,照明型式樹中的光源圖示將停用。
放置 目標 當您在模型中的任意位置按一下時在模型上設定目標點,或者當您在空間中按一下時在視圖平面上與既有目標相同的視圖距離處設定目標。在表面上移動滑鼠,以顯示新光源目標/方向的預覽。
位置 當您沿光源的方向直線按一下時,設定光源的位置。如果標準方向線距離比目前的光源距離長,則將方向線延伸至標準方向線距離。
或
當您在模型中的任意位置按一下時將位置設定為滑鼠點按處,或者當您按一下空間中的某個點時在視圖平面上與既有位置相同的視圖距離處設定位置。
翻轉
按一下右側的按鈕使光源的方向反向。只要按右側的按鈕,位置和目標便會置換。預設為「一般」(未反轉)。
「光照」頁籤 決定任何類型的光源如何發光和投射陰影。
「點」頁籤 設定點光源的性質。僅當在「一般」頁籤上將光源類型設定為「點」 時,此選項才可用。
「聚光燈」頁籤 設定聚光燈的性質。僅當在「一般」頁籤上將光源類型設定為「聚光燈」 時,此選項才可用。
設定完所有頁籤上的選項後,按一下「完成」。
當在組合頂層中建立局部光源時,可以對其製作動畫。包含在次組合內時,局部光源會隨其所在的動畫式元件或組合一起「移動」。
在「局部光源」資料夾中,您可以在任意光源上按一下右鍵並存取以下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