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取代邊性質、物件放置,以及一個或多個所選物件的型式。
物件預設型式決定物件所在的預設圖層,以及物件使用的預設物件型式 (如果適用)。使用「型式與標準編輯器」,您可以:
放置時或從「註解」頁籤中「格式」面板上的「型式」清單中選取新型式進行編輯時,可以取代某些物件的個別型式與圖層。變更僅影響目前的物件。
您可以使用「邊性質」對話方塊取代特徵或零件所選邊的線型、線粗、比例和顏色。
在圖檔中的可見邊上按一下右鍵,然後從關聯式功能表中選取「性質」。
在「邊性質」對話方塊中,選取下拉式箭頭以變更「線型」和「線粗」。
按一下顏色樣本以變更顏色。
如果適用,請選取「比例」並在比例文字方塊中輸入值。
選取要放置在文件中的物件 (例如基準目標符號) 時,「註解」頁籤上圖層清單與物件型式清單具有預設值「依標準」。您可以在放置物件之前選取圖層或型式,以取代預設值。
置入的物件將使用選取的圖層與型式進行重新格式化。
您可以變更先前所放置物件的型式。
選取的物件將使用新型式進行重新格式化。
您可以選取多個物件,並變更所有物件的圖層。
選取的物件將使用新圖層進行重新格式化。
如果多個物件使用同一物件型式 (如基準目標或標註),您也可以選取它們並為其全部變更物件型式。
選取的物件將使用新型式進行重新格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