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辑通用规则
在“规则”工具栏上,单击
“规则”>“设计规则”
。
在
“设计规则”
对话框中,单击
“通用规则”
。“通用规则”对话框包含三个面板:
左侧面板显示所有可用规则。
右侧面板显示所选规则和参数的信息。
从列表中选择规则类别。
在
“参数”
面板中输入
“最小值”
和
“首选”
的值。
选中
“已启用”
以激活规则。
注意
:
参数的首选值必须大于最小值。
无法在通用规则中更改默认规则范围。对于自定义范围,请改用“自定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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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设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