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通用对象的步骤

在模型或方案中绘制通用对象。可以将通用参数化组件放置在地形上,以及放置在沿桥梁或道路的任何桩号或偏移处。

通用对象是在 Autodesk Inventor 中创建的参数化零件。请参见关于编写基础设施内容,以帮助在 Inventor 中创建通用对象并将其导入到样式选项板。

  1. 单击“创建”图示符“结构”图示符 通用对象(“通用对象”)。
  2. 从显示的目录中选择通用对象组件,然后单击“确定”。
  3. 在地形、桥梁或路面上的某一点处单击,以在该位置添加单一通用要素对象。
  4. 可以使用编辑夹点和小控件来随时调整通用对象的大小并将其重新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