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可以通过播放列表直接从收件箱或“文件”(Files)部分共享。要直接从收件箱源共享项目,请执行以下操作:
查看完整消息时,您还可以选择“共享此消息中的项”,并选择要共享的文件。

要在缩略图视图中直接从收件箱共享项目,请执行以下操作:

通过单击鼠标右键并选择“共享”,可以从“文件”部分共享多个文件。
选择多个项目后,可以在屏幕右侧的“信息面板”(Info Panel)中选择“共享”(Share)。如果未看到“信息面板”,请单击右上角的“I”按钮。
也可以选择该项,然后单击顶部菜单栏中的“共享”。
请注意,我们不建议发送未包含在播放列表中的文件。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考“创建播放列表”(Creating Playlists)部分。
若要从查看器共享项目,请单击查看窗口右下角的“共享”按钮。

开始在“到:”字段中键入。从显示的列表中选择人员或组。
通过选择
编辑主题行并添加消息
将显示默认主题。通过编辑主题字段中的文本,自定义此主题行以接收者的电子邮件通知。
将邮件添加到收件人。此邮件包含在收件人收到的电子邮件通知中。

共享媒体时,您将授予收件人查看媒体的权限。您可能希望您的收件人能够完成更多工作。
使用左下角的“选项”按钮调整共享媒体的方式。
显示分发列表
共享媒体时,您可以选择将分发列表公开给收件人。
这样,收件人就可以在电子邮件中看到您与谁共享了媒体,类似于抄送。

默认情况下,“发送警报”框处于选中状态。收件人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告知新材料位于其PIX收件箱中。该电子邮件包含一个链接,可将收件人直接引至条目。
如果您希望收件人不接收电子邮件通知,请取消选中此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