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识别

使用“自动识别”执行以下操作:

  1. 在功能区上:
    • 在零件 (.ipt) 文件中:“环境”选项卡 “开始”面板 “识别 Revit 特征”
    • 在零件 (.ipt) 文件中:“BIM”选项卡 “BIM 就绪内容”面板,选择“识别 Revit 特征”
    • “识别 Revit 特征”对话框中,指定是否要保留 Revit 已识别的 Inventor 特征或者是否要将这些特征转换回基础实体,然后选择“确定”以继续。

      如果选择保留 Revit 已识别的 Inventor 特征,这些特征在您继续识别其余基础实体几何图元中的 Revit 特征时将被保存并隐藏。

      如果选择将 Revit 已识别的 Inventor 特征转换回基础实体,Revit 识别的所有特征都将不复存在。如果您需要从头开始,则可以选择此选项。例如,如果您创建了 Inventor 特征并在将其转换为 Revit 特征时遇到了困难(例如,检查 Revit 特征报告了错误),则可以创建一个基础实体并识别新的 Revit 特征。

    • “识别 Revit 特征”选项卡 “识别 Revit 特征”面板中,选择“自动识别”
      注: 若要在部件文件中进行访问,必须首先使用“简化”选项卡 “简化”面板中的命令创建简化的零件。创建简化的零件后,该零件将在新创建的零件 (.ipt) 文件中打开。
  2. 选择所需的特征类型。
  3. 选择需要删除的特征的详细信息。
  4. 单击 结束。
注: 完成识别后,特征将重影显示,表示它已被转换。此外,将在浏览器中创建新识别的特征。

单击此处查看逐步工作流 以创建友好 RFA 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