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渲染图像”对话框

指定渲染图像的常规设置。

访问:

功能区: “渲染”选项卡 “渲染”面板 “渲染图像”

如果选择“着色”或“插图”渲染类型,它将应用于整个图像。一次只能应用一种类型。对所应用类型的更改必须在图像编辑器中作为后期处理执行。

“常规”选项卡

宽度和高度

指定渲染图像的宽度和高度。若要使用“测量”命令或从最近使用的值中进行选择,请单击输入框上的箭头并从菜单中进行选择。可以调整输入框中的任何值。

选择输出尺寸 提供一个值列表,可以从中选择输出尺寸。

锁定纵横比

选择该选项时,将保持由当前图像宽度和高度定义的纵横比。

照相机

为激活文档指定照相机。

未指定照相机时,默认为“当前视图”。“当前视图”使用视图照相机。

光源样式

提供一个光源样式列表,可以从中进行选择。如果无可用的光源样式,则将使用造型环境中的标准光源样式渲染图像。

如果模型环境中使用的是基于图像的光源 (IBL),并且您在“渲染图像”对话框中选择“当前光源”,则只会使用光源样式中的标准光源来渲染场景。

场景样式

提供一个光源样式列表,可以从中进行选择。如果没有可用的场景样式,则将使用当前的 Autodesk Inventor 背景来渲染图像。

使用“当前背景”作为场景样式时,地面阴影和反射的激活造型环境设置将应用到渲染的图像上。

如果选择“当前背景”并使用基于图像的光源,“显示场景图像”选项也处于打开状态,那么将使用“应用程序选项”>“背景”中的图像。IBL 背景图像不能像 Studio 背景一样受到支持。

渲染类型

渲染有两种类型。着色 使用指定的外观和材料。插图 提供样式化选项。选项由选择的类型定义。

输出时未参考视觉样式。

“输出”选项卡(仅适用于渲染图像)

保存渲染的图像

当选择此选项时,将激活文件浏览器并启动“打开”对话框,您可以在该对话框中输入名称、选择位置并选择图像的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浏览窗口

显示选择或输入用于保存渲染的路径和文件名。单击右侧的“浏览”图标以启动“打开”对话框。在选择了“保存渲染的图像”的情况下可用。

反锯齿

指定无反锯齿。

指定低反锯齿。

指定高反锯齿。

指定最高反锯齿。

注: 仅当您要使用模糊阴影和景深时,推荐使用最高质量的反走样设置。

“样式”选项卡 -“着色”

真实反射

场景对象反射在发亮曲面上。如果未选择该选项,将使用在“外观样式”或“场景样式”中指定的图像贴图,且渲染所用的时间将减少。

“样式”选项卡 -“插图”

颜色填充

来源

  • 无颜色 删除所有颜色。仅使用线进行渲染。

    外观 使用指定给各个零部件的外观颜色渲染图像。这是默认值。

    指定 使用您指定给部件或零件模型中所有零部件的颜色渲染图像。替代默认外观。

 

层次 使用滑块表示颜色层次。默认设置为 2。未选择任何源时不可用。

显示加亮区 选择该选项时,将显示一个亮显区域,其镜面值为 50%。未选择任何源时不可用。

  • 显示轮廓边 渲染包括零部件的外部边。

    显示内部边 将显示零部件轮廓内部的边。

    厚度 使用滑块或编辑框控制厚度。范围在 1.0 和 5.0 之间,默认值为 1.0。在选择了“显示轮廓边”或“显示内部边”的情况下可用。

    颜色 指定轮廓边和内部边的颜色。

渲染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