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计算

平均估算照度

通过确定照明计算工作平面上每个照明设备所贡献的流明,然后除以空间的面积,可以计算出每个空间的平均估算照度 (AEI)。

空间照度示例

在本例中:

用于计算空间平均估算照度的其他公式如下:

工作平面的流明

每个照明设备所贡献的工作平面流明的计算公式为:WL = II * LLF * CU

“初始亮度”和“光损失系数”都是每个照明设备类型的类型属性。 可在照明设备的“类型属性”对话框中访问这些属性。

在本例中,设备的“初始亮度”为 7560 流明,根据下图指示的各项“光损失系数”,最终的 LLF 为 0.71478。

确定每个设备 CU 的过程较为复杂。 照明设备决定着其所处的空间。 如果照明设备不在某个空间中,就不能确定 CU,该设备就不会对空间的 AEI 有所贡献。

CU 要根据空间的反射属性(天花板、墙和楼板)以及空间的房间空置率 (RCR) 来计算。

RCR 要根据房间空置高度 (RCH) 和照明计算工作平面来计算,照明计算工作平面是每个空间实例的一个属性。

房间空置高度

房间空置高度的计算公式为:RCH = LP - LCW

在本例中:RCH = 9' 6" - 3' 0" = 6' 6"(如果存在多个处于不同高度的光源,则使用最低高度)。

房间空置率

房间空置率的计算公式为:RCR = 2.5 * RCH * P / A

在本例中:RCR = 2.5 * 6.5 * 97.3333 / 567.11 = 2.788989

要手动确定使用系数,应参考照明设备数据表。 下面显示的是 483T8_S.ies 光域网文件所描述的照明设备的一部分数据表。

楼板反射、墙反射和天花板反射都是空间实例的属性,RCR 可按上述方法计算。 通过内插法,可以估算出 CU 约为 38,它对应于 0.382762(即 Revit 根据该光域网文件算出的值)。

使用系数

为本示例应用工作平面的流明公式:WL = 7560 * 0.71478 * 0.382762 = 2068.345 lm

该照明设备的 WL 代表空间的总流明。 对于空间中这个单一照明设备,使用 AEI 公式来确定所得的尺烛光级别:2068.345 lm / 567.11 sf = 3.65 fc。

如果空间中有多个照明设备,则先根据空间中最低处的照明设备(报告在 LCLP 参数中)计算 RCR,再计算每个设备实例的 CU,将每个设备的 WL 加在一起,然后再除以空间的面积。

例如,假定在 8' 0" 的高程添加另一个设备(下标代表设备编号):

第二个设备的 CU 使用新的 RCR 计算:

因此,总 AEI = (WL1 + WL2) / 面积= (2068.345 + 2221.773) / 567.11 = 7.56 fc

注: 空间实例会将平均 RCR 显示为其“房间空置率”值。 在确定每个设备实例的 CU 时将不使用该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