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場景以彩現模型

構建場景時需要選取元件外觀、照明型式、場景型式和相機位置。

外觀

選取幾何圖形,然後指定要套用至 Autodesk Inventor 元件的外觀。外觀定義模型的視覺特性,例如金屬還是塑膠材質、透明還是不透明等。

  1. 選取一個元件。
  2. 在 QAT 中,選取要套用至該元件的外觀。
  3. 依需要重複上述步驟。

照明型式

透過「照明型式」對話方塊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或在圖形視窗中交互地建立和編輯照明型式。光源類型 (包括平行光源、點光源和聚光燈) 群組至照明型式中。您可以將照明型式套用至彩現和動畫,也可以將自己的照明型式加入至提供的資源庫。

建立照明型式

  1.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照明型式」
  2. 有兩種方法可建立照明型式:
    • 新照明型式 使用應用程式預設新增照明型式。型式中包括三種光源 - 平行、點和聚光燈。每種光源都有應用程式預設設定。
    • 複製照明型式 加入所選照明型式及其設定的複本。
  3. 根據需要,更名和修改新型式。

編輯照明型式

  1. 在「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選取要編輯的照明型式。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一般 指定亮度和自然光照明的值。亮度可控制型式中的所有光源。自然光設定會模擬總體照明。使用自然光照明會自動使用反射光源,且可能需要進行大量計算。
    • 間接 指定環境照明以及是否為場景計算反射光源。反射光源可能需要進行大量計算。
    • 陰影 指定陰影類型 - 無、清晰或柔和。對於柔和陰影,您可以指定品質解析度。指定陰影密度。對於柔和陰影,請將光源參數指定為約等於模型實際範圍的 1.2 倍。
    • 位置 從「方位」清單中選取地平面,或在圖形區域中選取工作平面或模型面以設定照明型式的方位。在「比例」中,移動滑棒修改光源比例,以符合場景大小。在「位置」中,使用相對於組合(0,0,0) 位置的絕對座標指定型式位置。
  2. 設定完所有選項後,按一下「完成」,執行測試彩現並調整型式或個別光源,來取得所需效果。

在照明型式中建立光源

  1. 在照明型式清單中,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新光源」。
    • 一般 在「類型」中,將光源類型指定為平行光源、點光源或聚光燈。

      在「放置」中按一下「目標」,然後指定模型面。

      按一下「位置」,然後沿光源的方向線按一下,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光源的位置。

      可以依需要使用「翻轉方向」反轉光源方向。

    • 照明 移動滑棒以指定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如果光源顏色不是預設白色,請在「顏色」中指定光源的顏色。

    • 陰影 定義陰影類型和品質,並指示是否使用父型式中的設定。
    • 點光源、聚光燈或平行光源 根據光源類型,指定光源位置和相關性質。

在照明型式中編輯光源

  1. 在「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展開包含您要編輯的光源的型式。
    • 一般 在「類型」中,將光源類型指定為平行光源、點光源或聚光燈。

      在「放置」中,使用「目標」選取器將其他面或位置指定為目標。

      按一下「位置」,然後沿光源的方向線按一下,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光源的位置。

      可以依需要使用「翻轉方向」反轉光源方向。

    • 「照明」移動滑棒以修改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在「顏色」中,變更光源的顏色。

    • 「陰影」變更陰影類型和品質,或指示是否使用父系型式中的設定。
    • 「點光源、聚光燈或平行光源」根據光源類型,修改光源位置和相關性質。
  2. 設定完所有頁籤上的選項後,按一下「完成」。

移動光源

  1. 在瀏覽器、圖形視窗或「照明型式」對話方塊中,選取光源節點或例證。

    在圖形視窗中,將顯示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圖形。

  2. 在圖形區中,將游標移至位置圖形、目標圖形或連接位置和目標的光束圖形上。

    將亮顯該光源部分。選取樑圖形以一次重新定位整個光源。

  3. 按一下以啟動「3D 移動/旋轉」指令。
註: 如果顯示的彩現結果與交互視圖不同,則光源點可能過於接近表面。請移動光源使其遠離表面,直到解決此問題。

局部光源

用於建立局部光源的控制與在照明型式中建立光源時使用的控制相同。唯一的不同在於局部光源保留在其自己的瀏覽器資料夾中。它們與「照明型式」相分離,並且做為獨立物件而不是集合。

建立局部光源

  1.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局部光源」 ,然後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目標」選取器處於作用中狀態。將游標移至模型面上。直線可預覽至光源方向。點選目標面。
    • 「位置」選取器處於作用中狀態。沿光源方向線移動游標。光源圖像可沿方向線預覽光源位置。按一下以接受目前位置。

      若要反轉光源方向,請使用「翻轉方向」。

    • 在此對話方塊中的「一般」頁籤上,於「類型」中,將光源類型指定為點光源或聚光燈。
    • 照明 移動滑棒以指定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如果光源顏色不是預設白色,請在「顏色」中指定光源的顏色。

    • 陰影 定義陰影類型和品質。
    • 點光源或聚光燈 根據光源類型,指定光源位置和相關性質。
  2. 設定完所有頁籤上的選項後,按一下「完成」。

編輯局部光源

  1. 在瀏覽器中,展開「局部光源」節點。按兩下光源節點以編輯這些參數。或者,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編輯」,將顯示對話方塊。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使用「目標選取器」變更目標位置。
    • 使用「位置選取器」重新定位光源。
    • 如果您要反轉光源方向,請使用「翻轉方向」。
    • 「一般」頁籤中,於「類型」中,您可以變更光源類型。
    • 「照明」頁籤移動滑棒以修改光源提供的照明量。

      在「顏色」中,修改光源的顏色。

    • 「陰影」修改陰影類型和品質。
    • 「點光源或聚光燈」根據光源類型,修改光源位置和相關性質。
  2. 設定完所有頁籤上的選項後,按一下「完成」。

當在組合頂層中建立局部光源時,可以對其製作動畫。包含在次組合內時,局部光源會隨其所在的動畫式元件或組合一起「移動」。

相機

在作用中的文件中建立並編輯相機以定義用於彩現的視圖。建立您可以檢視或隱藏的圖形表現法的參數可定義相機。

您可以定義多個相機,但一次只使用其中一個相機進行彩現。

  1.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相機」
  2. 在「相機」對話方塊中,按一下「目標」。
  3. 在圖形區域中,按一下模型上的任何面以定義相機目標。

    會在相機的目標點處放置一個小方塊。會從目標點到位置點,正垂於選取的面顯示一條黑色的方向線。

  4. 按一下沿相機方向線的某個點,或按一下模型的任何面,以設定相機的位置。

    相機檢視體積的線架構表現法,顯示為置中於目標點上方且面向目標位置的黑色方塊。

  5. 顯示相機圖形時,您可以:
    • 拖曳目標或位置,在檢視平面中以與目標或位置相等的檢視距離加以移動。
    • 移動相機。按一下目標或位置,以啟用 3D 移動/旋轉三向軸。使用該三向軸移動目標或位置。變更三向軸旋轉不會影響目標或位置。按一下方向線以移動相機並保留相對位置和目標位置。
    • 縮放變更檢視角度的範圍。按一下檢視體積方塊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使用約束的縱橫比來調整檢視體積的大小。釋放滑鼠鍵以設定新大小。
    • 變更扭轉角度。按一下扭轉標記將其選取,然後移動滑鼠,繞目標方向旋轉相機圖形。
  6. 如果適用,選取「連結至視圖」以更新作用中視圖,以符合相機性質並隱藏相機圖形。
  7. 在「投影」中,將相機視圖模式設定為正投影或透視。

    在動畫相機作業中會停用投影。

    註: 使用正投影相機可以獲得傳統的插圖視圖,而使用透視相機可以獲得更加真實的視圖。
  8. 如果扭轉角度不同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扭轉角度」中指定繞相機方向軸旋轉的角度。
  9. 如果縮放角度不用於預設,如有必要,請在「縮放」中指定相機的縮放角度,以定義視圖的水平範圍。
  10. 按一下「確定」。

景深

可以將景深用於建立的任意相機。若要使用景深,請執行以下作業:

  1. 在「相機定義」對話方塊中的「景深」區段,勾選「啟用」。將啟用景深控制。
  2. 選擇「焦點限制」,在此您將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或選擇「f 制光圈」,在此您將指定相機光闌值和焦點平面位置。
  3. 指定適當方法的景深參數。對於「焦點限制」,提供遠近焦點平面位置。對於「f 制光圈」,提供 f 制光圈設定和焦點平面位置。
  4. (可選) 您可以勾選「將焦點平面連結至相機目標」,其具有兩個優勢:
    • 焦點平面將保持相對於目標定位。如果編輯相機目標,則相機保持在相對於它的焦點上。
    • 您可以製作相機目標的動畫。結果是活動景深,可提供較好的動畫效果。

場景型式

建立或編輯用於彩現和動畫的場景型式。如果您選擇不包含場景彩現 (使用目前背景),將使用地面陰影和反射的目前塑型環境設定。

  1.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 「彩現」頁籤 「場景」面板 「場景型式」
  2. 在「場景型式」對話方塊中,按一下清單中的某個型式,然後設定頁籤上的選項:
    • 背景 選擇使用 Autodesk Inventor 中的背景設定,或定義背景。

      如有必要,定義背景類型和顏色,並描述背景影像。

      若要將影像用作背景,請選取影像並瀏覽至檔案。

    • 「位置」中,選取「中心」「並排」「拉伸」選項以顯示背景影像。
    • 「重複」中,可以選取「水平」或「垂直」,並指定重複的次數。
    • 按一下「完成」。
    • 環境 描述定義的模型周圍的空間。

      為場景指定固定平面的方向和偏移、陰影、反射,以及球形反射貼圖。

    • 根據需要選取「顯示陰影」「顯示反射」勾選方塊,並使用滑棒設定它們的值。
    • 可以選取「使用反射影像」,然後瀏覽並選取一個反射影像。
  3. 設定完所有選項後,按一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