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辨識

使用「自動辨識」

  1. 在功能區中:
    • 在零件檔 (.ipt) 中:「環境」頁籤 「開始」面板 「辨識 Revit 特徵」
    • 在零件檔 (.ipt) 中:「BIM」頁籤 「BIM 就緒內容」面板,選取「辨識 Revit 特徵」
    • 「辨識 Revit 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是否要保留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或者是否要將這些特徵重新轉換為基準實體,然後選取「確定」以繼續。

      如果您選擇保留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則當您繼續從剩餘的基準實體幾何圖形中辨識 Revit 特徵時,這些特徵會被保留並隱藏起來。

      如果您選擇將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重新轉換為基準實體,您將不再擁有 Revit 識別的任何特徵。如果您需要重新開始,請選擇此選項。例如,如果您建立了 Inventor 特徵,但無法將其轉換為 Revit (例如,「檢查 Revit 特徵」報告錯誤),您可以建立基準實體,並辨識新的 Revit 特徵。

    • 「辨識 Revit 特徵」頁籤的「辨識 Revit 特徵」面板中,選取「自動辨識」
      註: 若要存取組合檔,您必須先使用「簡化」頁籤 「簡化」面板中的指令建立一個簡化零件。當您建立簡化零件時,零件將在新建立的零件檔 (.ipt) 中開啟。
  2. 選取需要尋找的特徵類型。
  3. 選取需要移除的特徵詳細資料。
  4. 按一下 完成作業。
註: 完成辨識之後,特徵會建立其自身的影像,以指示它已被轉換。此外,會在瀏覽器中建立辨識的新特徵。

按一下此處以檢視逐步工作流程 (用於建立易用的 RFA 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