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要在視圖中恢復的工作特徵。
存取: |
對於未顯示工作特徵的置入視圖,請在圖形視窗或瀏覽器中選取元件。在元件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包括工作特徵」。 |
亮顯:
恢復深度 |
僅限此模型僅包括屬於選取的模型的工作特徵。此為預設設定。 此模型與模型架構包括選取的模型的工作特徵,以及所有從屬元件,如果適用,則還包括特徵。 |
狀態 |
指定是要恢復使用者定義的可見工作特徵,不可見工作特徵,還是恢復這兩者。 |
類型 |
設定要包括的使用者定義的工作特徵或原點工作特徵的類型。依預設,會選取所有使用者工作特徵類型,而不選取任何原點和 UCS 工作特徵類型。根據適當的恢復目的清除或選取勾選方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