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移除詳細資料」,移除辨識的圓角、倒角或自訂選取面。這些詳細邊會增加 Revit 的複雜性,且不會正確顯示。
檔案中必須有一個或多個實體本體,才能使用該工具。
- 在功能區中:
- 在零件檔 (.ipt) 中:「環境」頁籤 「開始」面板 「辨識 Revit 特徵」
- 在零件檔 (.ipt) 中:「BIM」頁籤 「BIM 就緒內容」面板,選取「辨識 Revit 特徵」
- 在「辨識 Revit 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是否要保留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或者是否要將這些特徵重新轉換為基準實體,然後選取「確定」以繼續。
如果您選擇保留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則當您繼續從剩餘的基準實體幾何圖形中辨識 Revit 特徵時,這些特徵會被保留並隱藏起來。
如果您選擇將 Revit 已辨識的 Inventor 特徵重新轉換為基準實體,您將不再擁有 Revit 識別的任何特徵。如果您需要重新開始,請選擇此選項。例如,如果您建立了 Inventor 特徵,但無法將其轉換為 Revit (例如,「檢查 Revit 特徵」報告錯誤),您可以建立基準實體,並辨識新的 Revit 特徵。
- 在「辨識 Revit 特徵」頁籤的「簡化」面板中,選取「移除詳細資料」。
註: 若要存取組合檔,您必須先使用「簡化」頁籤
「簡化」面板中的指令建立一個簡化零件。當您建立簡化零件時,零件將在新建立的零件檔 (.ipt) 中開啟。
- 指定幾何辨識選項。依預設,圓角和倒角都會被選取。
- 選取要從模型中移除的面。所選面的可見性暫時為描影。
註: 「自動選取」功能會自動選取圓角和倒角。
- 按一下加號以套用變更,並繼續移除詳細資料。
- 按一下 完成作業。
按一下此處以檢視逐步工作流程
(用於建立易用的 RFA 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