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克隆”命令,您可以创建副本、实例、选定对象的参考或对象的集合。
使用“克隆”创建副本、实例或对象的参考。
使用“编辑”菜单上的“克隆”命令创建您选择对象的单个副本。或者,在移动、旋转或缩放选择对象时按住 键可以克隆多个副本。任意一种方法都可以显示“克隆选项”对话框。
要在不变换对象的情况下克隆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将打开“克隆选项”对话框。
每个新克隆的对象与原始对象占用的空间相同。按名称选择克隆可移动或修改克隆。
要使用场景资源管理器克隆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将打开“克隆选项”对话框。
将复制的对象克隆为高亮显示的对象的子对象。
每个新克隆的对象与原始对象占用的空间相同。按名称选择克隆可移动或修改克隆。
要克隆和变换对象,请执行下列操作:
当拖动选择时,将创建、选定和变换该克隆。原始对象将取消选择并且不受变换影响。
释放鼠标按钮后,将打开“克隆选项”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