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设计对象后,可以在工作流的级别 2 中创建若干类型的图形,包括基准、线条和工程图形。
在多用户环境中,工程师和设计师可以将核心项目对象参照到组合图形中,从而保持图形大小非常小并确保核心对象不会被无意中修改。同时,技术员和绘图员可以根据需要创建平面集和施工图。
用户可以通过组合级别 1 图形中的数据参照创建基准图形(例如公共设施基准或放坡基准)。您可以使用基准图形来显示场地中的现状,然后将此图形外部参照到场地要素平面或平面集中。
有时,创建线条图形是创建工程平面图形和基准图形之间的一个中间步骤。线条图形包含用于生成或显示现状的线条和 AutoCAD 对象(例如直线、文字和块)。虽然线条图形不包含 AutoCAD Civil 3D 对象,但是您仍可以将线条图形添加到项目中,以便您可以稍后在工作流中管理和参照它们。
工程平面(例如道路设计、放坡平面或场地平面)是组合设计对象以创建项目的其他设计对象的结果。例如,在道路模型图形中,您可以通过使用数据参照从路线和纵断面的源图形中引入路线和纵断面,从原地面曲面的源图形中引入原地面曲面,使图形保持为可管理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