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轉」指令

開啟舊式資料集,並使用「移轉」指令將其移轉。「移轉」指令將尋找和移轉已載入至檔案的所有相依項。

註: 「移轉」指令將移轉已插入至組合中的導出零件、iPart 和 iAssembly 構件。您用來建立 iPart、iAssembly 或導出零件的任何未載入至組合的零件或組合均不會被移轉。例如,iPart 工廠或 iAssembly 工廠不會被移轉;只有已載入至組合的工廠構件會被移轉。
註: 如果您要管理複雜組合,建議您使用「工作排程」移轉您的資料。使用「工作排程」可確保所有舊式資料均會移轉。

即使已清除「應用程式選項」之「儲存」頁籤中的「提示儲存移轉」選項,「移轉」指令仍會提示您確認移轉檔案及相依項。

若要使用「移轉」指令,請執行以下作業:

  1. 開啟在舊版 Autodesk Inventor (最早為 Autodesk Inventor 2008) 中建立的檔案。
  2. 按一下 >「管理」>「移轉」。

「移轉」指令僅在目前檔案尚未移轉時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