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平面视图和三维视图中添加柱。 柱的高度由“底部标高”和“顶部标高”属性以及偏移定义。 
- 单击“建筑”选项卡  “构建”面板 “构建”面板 “柱”下拉列表 “柱”下拉列表  (柱:建筑)。 (柱:建筑)。
-  在选项栏上指定下列内容: - 放置后旋转。 选择此选项可以在放置柱后立即将其旋转。 
- 标高。 (仅限三维视图)为柱的底部选择标高。 在平面视图中,该视图的标高即为柱的底部标高。 
- 高度。 此设置从柱的底部向上绘制。 要从柱的底部向下绘制,请选择“深度”。 
- 标高/未连接。 选择柱的顶部标高;或者选择“未连接”,然后指定柱的高度。 
- 房间边界。 选择此选项可以在放置柱之前将其指定为房间边界。 
 
- 在绘图区域中单击以放置柱。 如果需要移动柱,请选择该柱,然后将其拖动到新位置。  
提示: 通常,通过选择轴线或墙放置柱时将会对齐柱。 如果在随意放置柱之后要将它们对齐,请单击“修改”选项卡 

“修改”面板 


(对齐),然后选择要对齐的柱。 在柱的中间是两个可选择用于对齐的垂直参照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