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標示型式」對話方塊

使用此對話方塊可為圖徵加入標示和設定標示型式。

單位依據
選取「設備」可按螢幕單位指定標示寬度和高度。可用的單位為點、 英吋、公釐或公分。選取「地圖」可按地圖製作座標系統 (MCS) 單位指定標示寬度和高度。可用的單位為英呎、英呎、碼、英哩、公釐、公分、公尺和公里。

「大小關聯」·和·「單位」·設定會套用至對話方塊中的所有項目中,而非僅選取的項目。

單位
選取要使用的測量單位類型。
註: 單位不是型式的一部分,並且不會永久與型式關聯。每次顯示此對話方塊時,會將您的設定轉換為目前的單位。
標示和型式
使用「加入標示」以將元素加入到標示中。標示元素可同時包括文字和圖形。您可以在標示型式中包括多個元素。

「加入標示」正下方的圖形區域的元素以順序顯示。選取圖形區域中的元素來變更其位置、外觀和內容。使用方向鍵來變更選取的項目的位置。若要刪除項目,請選取它,然後按一下「X」。

若要查看形成一個標示的元素的結合方式,請檢查對話方塊底部的預覽區域。

選取符號
選取「多行文字」或「純文字」來建立文字元素。選取圖形符號以建立符號元素。
文字設定
請使用圖形區域下方的型式選項來為標示中的選取的元素指定字體、大小、型式、定線和間距。您也可以指定任何所需的重影顏色 (光暈效果)、填滿或框架的標示,然後旋轉角度。

對於「文字內容」,請選取性質作為標示文字的來源,或選取「表示式」以定義表示式。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使用表示式建置器〉。若要指定靜態文字而非性質,請從「文字內容」清單中選取「使用靜態文字」,然後在提供的欄位中輸入文字。

若要為型式選項使用表示式,請捲動至下拉式清單底部。一旦您使用表示式,函數符號將重疊於該設定的圖示之上。

符號設定
對於符號元素,請使用圖形區域下方的型式選項來指定要使用的圖形符號和其填滿、外框型式、線顏色、大小和旋轉。

如果符號圖形包括文字,文字型式設定選項也適用。

進階

對於線性圖徵

標示位置
選取「固定」以展示標示相對於圖徵的固定位置。選取「重複」以重複位於圖徵間隔上的標示。

對於點圖徵

標示位置
請指定是否要放置標示於其參考點旁邊·(「圖徵旁邊」) 或將標示重疊於參考點之上 (「圖徵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