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將圖徵 (例如宗地) 分割成兩部分,請使用 MAPFEATURESPLIT 指令。
分割圖徵的步驟
- 指定分割規則 (可選)。
註: 若要
設定這些規則,請在
「資料表」中按一下
「選項」「設定分割與合併規則」。
- 指定分割提示 (可選)。
註: 若要
設定這些選項,請在
「規劃和分析」工作區中,按一下
「圖徵編輯」頁籤
「編輯集」面板
右下角箭頭。
- 選取圖徵。
- 如果您沒有打開「自動出庫使用」,則出庫使用圖徵。
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出庫使用圖徵〉。
-
查找
- 按照 MAPFEATURESPLIT 提示指定產生的圖徵將是新圖徵還是複合式圖徵。
- 按照提示進行作業,指定產生的圖徵使用新圖徵 ID 還是既有的圖徵 ID。
- 按照提示進行作業,選取或繪製分割線。
- 入庫納管已修訂的圖徵。
打開或關閉「忽略分割與合併規則」的步驟
- 在「規劃和分析」工作區中,按一下「忽略規則」。
設定分割提示選項的步驟
- 在「規劃和分析」工作區中,按一下「圖徵編輯」頁籤 「編輯集」面板 右下角箭頭,或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mapfeatureeditoptions。
- 在「圖徵編輯選項」對話方塊中,選取想要的「分割提示選項」。
-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