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元素的工作平面

請使用此工具選取與現有工作平面平行的新工作平面。

  1. 選取視圖中以工作平面為基礎的元素。
  2. 按一下「修改 | <元素>」頁籤 「工作平面」面板 (編輯工作平面)。
    註: 使用「編輯工作平面」選項時,新工作平面必須與現有工作平面平行。如果需要選取與現有工作平面不平行的工作平面,請使用「挑選新的」選項。請參閱〈將以工作平面為基礎或以面為基礎的元素移至其他主體〉
  3. 在「工作平面」對話方塊中,選取另一個工作平面。
    • 名稱 - 從清單中選擇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確定」。

      此清單包含樓層、網格和具名參考平面。

    • 點選平面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平面重合的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平面。

      您可以選取任何可以進行標註的平面,包括牆面、連結模型中的面、擠出面、樓層、網格和參考平面。

    • 點選線並使用所繪製的工作平面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線之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線,然後按一下加以選取。
    • 點選新主體 - 僅當您已於繪圖區域中選取工作平面型元素時,才會顯示此選項。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在「修改 | <元素 >」頁籤 >「放置」面板上,選取所需的選項:垂直面、面或工作平面。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元素的可用主體,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主體。
  4. 如有需要,請重新定位工作平面上的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