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元素的工作平面
請使用此工具選取與現有工作平面平行的新工作平面。
選取視圖中以工作平面為基礎的元素。
按一下「修改 | <元素>」頁籤
「工作平面」面板
(編輯工作平面)。
註:
使用「編輯工作平面」選項時,新工作平面必須與現有工作平面平行。如果需要選取與現有工作平面不平行的工作平面,請使用「挑選新的」選項。請參閱
〈將以工作平面為基礎或以面為基礎的元素移至其他主體〉
。
在「工作平面」對話方塊中,選取另一個工作平面。
名稱
- 從清單中選擇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確定」。
此清單包含樓層、網格和具名參考平面。
點選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平面重合的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工作平面,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平面。
您可以選取任何可以進行標註的平面,包括牆面、連結模型中的面、擠出面、樓層、網格和參考平面。
點選線並使用所繪製的工作平面
-
Revit
將建立與選取的線之工作平面共面的工作平面。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可用的線,然後按一下加以選取。
點選新主體
- 僅當您已於繪圖區域中選取工作平面型元素時,才會顯示此選項。選取此選項,並按一下「確定」。在「修改 | <元素 >」頁籤 >「放置」面板上,選取所需的選項:垂直面、面或工作平面。然後將游標移至繪圖區域上方,亮顯元素的可用主體,然後按一下以選取所需的主體。
如有需要,請重新定位工作平面上的元素。
上層主題:
工作平面
相關概念
使用工作平面檢視器編輯
相關工作
展示視圖的工作平面
設定視圖的工作平面
從工作平面分離元素
相關參考
工作平面對話方塊
相關資訊
關於工作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