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和复制属性

激活命令:

绘制的每一项(构造顶点和细化点除外)均会指定给部件、表面和层编号。绘制对象后,即可使用“修改属性”命令更改这些属性。

更改直线和构造线:

更改直线或构造线时,将显示“线属性”对话框。“线属性”对话框还包括一个选项,用于在常规网格线与构造对象之间切换选定线。只需激活(选中)“构造对象”复选框,即可将这些线转换为构造线,禁用(清除)该框即可将构造线转换为常规线。

当选定项目为直线时,“线属性”对话框中还有两个选项:

更改其他构造对象:

更改其他构造对象(圆弧、圆和样条曲线)时,有两个不同的选项可用于更改这些对象:

  1. “修改”命令可打开对象类型的原始对话框窗口。您可以更改在最初创建该项时可用的所有属性。

    除了更改属性以外,还可以更改定义对象的点。按 <Esc> 键将撤消定义的点。然后,可以输入新点。例如,如果定义了三点弧,则按 <Esc> 键一次将撤消在弧上定义的第三个点。因此,可以重新定义第三个点,或者再次按 <Esc> 键将撤消在弧上定义的第二个点。现在,可以重新定义第二个点(随后是第三个点),或者再次按 <Esc> 键将撤消定义的第一个点。然后,可以重新定义所有这三个点。

    注: 圆弧、圆和样条曲线的端点均可使用“修改”命令加以更改。此命令仅当选择单一项目时才可用。不能同时更改多个圆弧。
  2. “修改属性”命令将打开“线属性”对话框。如上所述(请参见“更改直线和构造线:”),选定对象的部件、表面和层属性均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