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編輯草繪式特徵及其約束或標註、複製草繪式特徵、變更草繪式特徵或置入特徵的外觀,以及重建所有零件幾何圖形。
編輯草繪式特徵
在您建立特徵之後,可透過變更值來變更特徵。
- 在圖形視窗或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編輯特徵」。
將顯示特徵草圖 (如果適用) 和特徵對話方塊。
- 變更幾何圖形的大小或角度值、選擇不同的特徵終止方式,或選擇是否與另一特徵接合、切割或相交。如果按一下「輪廓」以選取其他輪廓,則在選取有效的輪廓之後,才能選取其他值。
按一下「更新」。
將特徵類型從實體變更為曲面。
- 在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刪除」,但要保留特徵草圖幾何圖形
- 使用草圖幾何圖形來重新建立特徵,並選取不同的特徵類型。
註: 置入特徵 (例如孔、面拔模和倒角) 沒有草圖。若要重調置入特徵大小,請使用其對應對話方塊 (例如「孔」對話方塊) 輸入值。
編輯草繪式特徵的約束或標註
編輯特徵草圖的標註,或加入、變更或刪除約束以變更幾何關係。
- 在圖形視窗或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編輯草圖」。
這時會暫時隱藏特徵,並顯示草圖。
- 進行編輯:
- 變更既有標註:按兩下標註,然後輸入新值。按一下綠色勾選標記,以接受新標註。
- 加入標註:按一下「一般標註」,然後點選幾何圖形並放置標註。按一下標註並設定其值。
- 刪除約束:按一下「展示約束」,然後點選幾何圖形。在作用中的約束框中,於約束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刪除」。
- 加入約束:按一下適當的約束指令,然後按一下要約束的幾何圖形。
複製草繪式特徵
您可以複製一個或多個特徵,然後在相同或不同的零件檔中將包含或不含從屬特徵的這些特徵貼上。複製和貼上特徵類似於建立和放置 iFeature,不過有以下差異:
- 依預設,不會複製從屬特徵。僅會複製您選取的特徵。
- 使用「貼上」指令,您也可以複製從屬特徵。
- Autodesk Inventor 使用未解析的平面參考來定位特徵。
- 新複製的特徵是完全獨立的。
- 如果您複製和貼上陣列特徵,則也會貼上父系特徵。
- 在瀏覽器中,選取一個或多個要複製的特徵。
- 按一下右鍵並選擇「複製」、按 Ctrl + C,或按一下「工具」頁籤 >「剪貼簿」面板 >「複製」。
- 在相同或不同檔案的圖形視窗中,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貼上」。
- 按一下以將特徵貼到圖形視窗中的面上,或在「貼上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選項,然後按一下「完成」:
變更草繪式特徵或置入特徵的外觀
變更特徵 (例如圓角) 的外觀,以使其更清晰可見。
- 在瀏覽器中,於特徵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性質」。
- 在「特徵性質」對話方塊中,從「特徵外觀」功能表中選擇選項。
- 按一下「確定」。
重建所有零件幾何圖形
若要確定您已將編輯納入零件檔中的所有幾何圖形,請使用「全部重建」。Autodesk Inventor 會重新產生整個檔案,即使某些幾何圖形並不需要更新。
- 在零件檔中,按一下「管理」頁籤
「更新」面板
「全部重建」。
相反,「更新」指令僅會重新產生在記憶體中保存重大編輯的幾何圖形。如果已選取「延期更新」選項 (在「應用程式選項」對話方塊的「組合」頁籤上),則您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在您按一下「更新」之前不會將編輯納入幾何圖形 (在 Inventor LT 中不可用)。
提示: 在作業過程中按 Esc 鍵可中斷「全部重建」指令。取消作業完成後,將顯示一條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