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样式颜色的默认设置是“使用对象颜色”。使用此设置,对象将保留其图层颜色或单独设定的颜色。如果指定一种打印样式颜色,则打印时该颜色将替代对象的颜色。用户可以指定 255 种 ACI 颜色中的一种颜色、一种真彩色或一种配色系统颜色。如果要打印“真彩色”打印样式,绘图仪必须配置为“真彩色”。
注: 如果使用 AutoCAD 2000 或更高版本中保存的打印样式表,真彩色值将更改为当前版本的选项板中最接近的匹配值。
- 依次单击

。 查找
- 单击鼠标右键以打开颜色相关 (CTB) 打印样式表文件或命名 (STB) 打印样式表文件。
- 在打印样式表编辑器的“表格视图”选项卡中,单击要更改的打印样式的“颜色”字段。
- 在“颜色”下拉列表中,单击要使用的颜色或单击“选择颜色”显示“选择颜色”对话框,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在“索引颜色”选项卡上,单击一种颜色或者在“颜色”框中输入 ACI 颜色编号 (1-255) 或名称。单击“确定”。
- 在“真彩色”选项卡的“颜色模式”框中,指定颜色。(在“颜色”框中输入颜色值,或在“色调”、“饱和度”和“亮度”框中指定值。)单击“确定”。
- 在“配色系统”选项卡的“配色系统”框中,选择一种颜色(使用上下箭头,并在所需颜色块上单击)。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