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注释比例从作为源 AEC 对象的注释性多重视口图块和 AEC 标注复制到其他 AEC 对象。前提是您的图形必须包含一个至少参与了两个注释比例的注释性 AEC 对象。例如,可以将注释比例从一个门标记复制到另一个门标记。
- 在图形中添加两个门。
- 将门标记添加到第一个门。
这就是源对象。
- 选择该门标记,并单击
.
还可以从“注释比例”弹出型菜单中选择一个注释比例,从而指定一个新的当前注释比例。
- 在“注释对象比例”对话框中,单击“添加”。
- 选择其他要添加到源对象的比例,然后单击“确定”。
- 检查在“注释对象比例”对话框中添加到源对象的新比例,然后单击“确定”。
- 选择该门标记,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添加选定对象”。
- 选择第二个门。
- 将新的门标记添加到图形中。
- 选择新的门标记,并单击
.
- 在“注释对象比例”对话框中,验证为新门标记指定的比例是否与源门标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