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在 AEC 标注样式中设置的对象点的步骤

使用此过程可恢复已从 AEC 标注中删除的、已在 AEC 标注样式中设置的标注点。由于已在 AEC 标注样式中设置对象点,因此,有关已删除点的类型和位置的信息仍在 AEC 标注样式中存在。

  1. 选择要在其上恢复已删除对象点的尺寸链。
  2. 确认已删除的标注点可见:
    如果... 则…
    删除点仍显示为一个带十字线的圆 进行步骤 9。
    删除点不显示为一个带十字线的圆 执行步骤 3 至步骤 9 以使其可见。
  3. 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对象显示”。
  4. 单击“显示特性”选项卡。
  5. 选择在其上显示修改的显示模式,并选择“对象替代”。

    粗体为当前显示模式。

  6. 如有必要,请单击
  7. 单击“图层/颜色/线型”选项卡。
  8. 选择“删除点标记”构件,并启用“可见性”设置。
  9. 单击“确定”两次。

    这时尺寸链上的删除标注点将显示为一个带十字线的圆。

  10. 如有必要,再次选择该 AEC 标注,然后依次单击 “AEC 标注”选项卡 “修改”面板 “删除尺寸界线” .
  11. 为要恢复的标注点单击圆心。
    • 如果选择了“立即更新添加/删除的点”设置,则会立即删除选定的点。
    • 如果清除了“立即更新添加/删除的点”设置,则会在结束命令后删除选定的点。

    删除和恢复 AEC 标注上的对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