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和编辑显示主题

在图形中使用显示主题时,可以显示通常不可见的数据。例如,可以使用不同的图案填充在建筑内指定功能不同的区域。通常情况下,对象的手动特性(例如墙的防火等级或门的制造商)在图形中不可见。显示主题通过使用某些颜色、填充或图案填充来亮显满足了显示主题样式中制定的条件(主题规则)的对象,可以合并图形中的此类非图形数据。例如,可以为房间对象定义名为“Function”的特性,然后设置主题规则,并在规则中指定“Function”值等于“storage”的房间将以黄色实体填充显示。

通过使用显示主题工具插入显示主题图例或激活现有图例,可以激活图形中的显示主题。图例解释了在主题中指定的颜色、填充或图案填充的意义。

显示主题是项目概念设计阶段或处理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展示信息的有效方法。使用显示主题,可以标识合同中不包含的项目变化、标识项目阶段,以及标识满足或不满足特定标准的对象。例如,可以选择指定所有防火墙以红色填充显示。

显示主题的条件以附着至对象或对象样式的特性数据为基础。特性数据会替代显示特性,以达到通过插入显示主题实现的视觉效果。

如果使用图形作为项目的外部参照 (xref),显示主题会默认输入到宿主图形中。如果宿主图形中已经包含了显示主题,则宿主图形中的显示主题会替代外部参照中的显示主题。被禁用的显示主题图例上方会显示一个标记。

附着特性集数据

在将显示主题应用于图形之前,显示主题样式中参照的特性集必须附着至图形中的对象或对象样式。附着的特性集是显示主题的数据源。

使用显示主题样式

显示主题样式可控制对象和内容的视觉变化以及图形中显示主题图例的外观。图形中必须包含显示主题样式,以影响视觉变化或添加显示主题图例。将显示主题样式复制到图形中时,也会同时复制样式中指定的特性集定义和数据格式。

使用显示主题工具创建显示主题图例

显示主题图例向图形中的对象特性提供了显示主题、贴图特定颜色、填充或图案填充的关键。将显示主题图例插入到图形中,通过替代当前的显示特性,可以激活显示主题,并可直观修改对象的外观。

使用软件提供的工具,通过选择带有特定显示主题样式和其他预定义特性的显示主题工具,可以快速放置显示主题图例。使用显示主题工具放置显示主题图例时,可以使用工具的默认设置,也可以修改显示主题特性的设置。也可以使用显示主题工具来将显示主题工具的设置应用于现有显示主题。

“工具”选项板集的默认“明细表”选项板中包含了三个样例显示主题工具,可以根据需要直接使用或加以自定义。CAD 管理员或其他用户所创建的自定义选项板中,也可能包含一些具有针对您的项目或公司标准而自定义的显示主题样式和特性的显示主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