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维视图中,显示三维缩放小控件以协助调整三维对象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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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维缩放小控件,用户可以沿轴或平面调整选定对象和子对象的大小,也可以统一调整对象的大小。
“三维缩放小控件”快捷菜单将提供用于对齐、移动或更改为其他小控件的选项。
将显示以下提示:
- 选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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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要缩放的对象。
- 指定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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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缩放的基点。
- 拾取缩放轴或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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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是按统一比例缩放对象还是仅沿特定轴或平面缩放。用户可选择以下选项:
- 按统一比例缩放。单击最靠近三维缩放小控件顶点的区域。将亮显小控件的所有轴的内部区域。
- 将缩放约束至平面。在用于定义平面的轴之间的平行线之间单击。此选项仅适用于网格,不适用于实体或曲面。
- 将缩放约束至轴。单击轴。此选项仅适用于网格,不适用于实体或曲面。
- 指定比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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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更改量。拖动以动态修改选定对象的大小或输入缩放比例值。例如,输入 2 可使选定对象的尺寸增大一倍。
-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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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和缩放选定对象的副本。
- 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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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比例设定缩放。
- 指定参照长度。设定相对量,用于以缩放比例表示当前尺寸。
- 指定新长度。设定用于计算新尺寸的相对值。例如,如果参照长度为 1,新长度为 3,则选定对象的尺寸将增至三倍。
- 指定点。指定用于根据指定的两点来计算新尺寸的相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