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POWERDIM_ANG(命令)

创建角度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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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提示列表

将显示下列提示。

选择圆弧、圆、直线或指定顶点

为您选择的对象创建角度标注。

顶点
根据所指定的三个点创建标注。
  • 顶点 - 指定用作角的顶点的点(图中的 1)。
  • 第一视角端点 - 指定形成角度(图中的 2)的其中一条直线。
  • 第二个角端点 - 指定形成角的另一条直线(图中的 3)。
  • 标注圆弧线位置 - 指定放置标注圆弧线(图中的 4)的位置。标注的象限点会因标注位置的不同而异。
  • 象限 - 指定要向其锁定标注的象限点。当启用象限点功能时,如果标注文字位于角度标注的外部,则尺寸线将延伸到尺寸界线之外。
圆弧
将选定圆弧的端点及其中心用作三点角度标注的定义点。圆弧的中心为顶点。
  • 标注圆弧线位置 - 指定在何处放置标注圆弧线(图中的 2)。标注的象限点会因标注位置的不同而异。
  • 象限 - 指定要向其锁定标注的象限点。当启用象限点功能时,如果标注文字位于角度标注的外部,则尺寸线将延伸到尺寸界线之外。
将圆上的两个点及其圆心用作三点角度标注的定义点。该圆的圆心为顶点,且所选择的第一个点(图中的 1)为第一条尺寸界线的原点。
  • 第二个角端点 - 指定第二条尺寸界线的原点(图中的 2)。
  • 标注圆弧线位置 - 指定放置标注圆弧线(图中的 3)的位置。标注的象限点会因标注位置的不同而异。
  • 象限 - 指定要向其锁定标注的象限点。当启用象限点功能时,如果标注文字位于角度标注的外部,则尺寸线将延伸到尺寸界线之外。
直线
为两条直线之间的角度创建标注。所选定的直线(图中的 1)为定义角度的第一条直线。
  • 第二条线 - 指定形成角度(图中的 2)的另一条直线。
  • 标注圆弧线位置 - 指定放置标注圆弧线的位置。标注的象限点会因标注位置的不同而异。如果尺寸线与正在进行尺寸标注的直线不相交,则附加的尺寸界线会延伸其中一条直线或延伸这两条直线。标注圆弧线的角度始终小于 180 度。
  • 象限 - 指定要向其锁定标注的象限点。当启用象限点功能时,如果标注文字位于角度标注的外部,则尺寸线将延伸到尺寸界线之外。

基线

从选定标注的基线创建角度标注。

基准尺寸
指定用作基线标注基准的角度标注。
下一条尺寸界线原点
指定要创建尺寸标注的下一个角。
选择
重新指定用作基准尺寸的尺寸标注。

连续

从选定标注的第二条尺寸界线创建线性标注或角度标注。

基准尺寸
选择用作连续标注基准的角度标注。
下一条尺寸界线原点
指定要创建尺寸标注的下一个角。
选择
重新指定用作基准尺寸的尺寸标注。

选项

显示“增强尺寸标注选项”对话框,以便用户可以为此命令任务预配置选项。

注: 仅在将 AMPOWERDIMEDITOR 系统变量设置为 0 或功能区已关闭时,此选项才会显示在命令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