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活文档中创建新照相机。定义照相机的图形显示参数。
若要编辑现有照相机,请在浏览器中的照相机节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或者,您可以双击照相机节点以启动“编辑”对话框。
访问: |
功能区: “渲染”选项卡 “场景”面板 “照相机” |
相机
布置 |
目标 通过单击模型上的任意位置,设置 目标点 ,或通过单击空白处,将目标设置在视图平面上与现有目标相同的视图距离处。在曲面上移动鼠标时,显示新照相机目标/方向的预览。 位置 单击沿照相机方向线的某点时,会将照相机位置设置在该点。如果标准法线距离比当前的照相机距离长,则将方向线延伸至标准法线距离。 |
缩放 |
指定照相机的缩放角度,以定义视图的水平视野。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0 度。 |
投影 |
将视图模式设置为“ 正交照相机模式 ”或“ 透视照相机模式 ”。 注: 对于“投影”选项,无法制作动画,并且在照相机动画制作操作中,该选项处于禁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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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角度 |
指定绕照相机方向轴的旋转角度。角度为零意味着照相机的向上方向最大限度地接近 +Y 轴。角度范围为 -180.0 至 180.0 度,默认为 0.0 度。 |
链接到视图 |
选中该复选框后,将更新激活视图以符合照相机特性,并将隐藏照相机图形 清除该复选框后,将恢复激活视图的照相机图形和以前的查看参数。默认为清除状态。 |
启用 |
启用后,Studio 将计算渲染透视视图时的景深效果。默认设置为“关”或“取消选中”。 |
焦点限制或光圈档 |
指定要使用的景深方法并启用相应的控件。如果景深变得难以觉察并接近无穷大,则某些控件将禁用,直到设置返回到景深可察觉的范围内。 |
近 |
“近”参数将指定对象进入焦距范围时距离照相机的粗略最小距离。 |
远 |
“远”参数将指定到对象开始失焦的照相机的粗略距离。 |
光圈档 |
设置景深值。减少值会缩小景深;增加值会扩大景深。 |
焦面 |
设置对象位于焦点时与照相机的距离。 |
将焦平面链接到目标 |
将焦平面设定为与照相机目标一致。链接后,无论照相机目标置于何处,或将其动画置于何处,照相机目标均会位于焦点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