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和取消选择对象的步骤

选择

  1. 单击“选择”命令旁边的箭头,并从列表中选择模式。
  2. 在图形窗口中选择对象。若要选择多个对象,请按住 Shift 键单击或按住 CTRL 键单击未选中的对象,以将其添加到选择集内。
  3. 若要更改选择,请单击鼠标右键,选择“选择其他”并用箭头切换选择。

取消选择

删除选择

在窗口中选择对象

  1. 将指针定位在要选择的最左侧对象略微偏左上方的位置。
  2. 单击并将指针拖至要选择的最右侧对象略微偏右下方的位置。

将选中并亮显在矩形范围内的所有对象。

在窗口中选择闭合对象和相交对象

  1. 将指针定位在要选择的最右侧对象略微偏右下方的位置。
  2. 单击并将指针拖至要选择的最左侧对象略微偏左上方的位置。

将选中并亮显在矩形范围内以及与矩形相交的所有对象。

使用选择窗口添加或删除对象

按住 Shift 键,同时单击并拖动以框住指定的区域。该操作将在选择窗口中选择所有先前未选定的对象,而保持其他不变。

按住 Ctrl 键,同时单击并拖动以框住指定的区域。此操作将反转选择窗口中所有对象的选择状态。也就是说,此操作将选中以前未选中的所有对象并将取消选中以前已选中的所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