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图形之间复制系统的步骤

通过将系统存储在一个图形或样板中,然后根据需要将它们复制到新的图形中,可以更有效地管理系统。

注: 可以在 System Definitions.dwg 中找到其他系统定义,该文件位于以下文件夹的子文件夹中:\ProgramData\Autodesk\MEP <版本>\chs\Styles。

复制系统

  1. 请依次单击 “管理”选项卡 “样式和显示”面板 “样式管理器” .

    软件会打开样式管理器,并在树形视图中展开当前图形。在当前任务中打开的所有图形也会显示在树形视图中。

  2. 打开要将系统复制到的目标图形:
    如果希望... 则在样式管理器中...
    将系统复制到未在样式管理器中打开的图形 单击“文件”“打开图形”,选择该图形,然后单击“打开”。
    将系统复制到新图形 单击“文件”“新建图形”,输入图形名称,然后单击“保存”。
  3. 展开打开图形下的“系统定义”,以显示图形中的那些系统。
  4. 在要复制到另一个图形的系统定义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复制”。

    若要复制所有系统定义,请在“系统定义”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复制”。

  5. 在要将系统定义复制到的目标图形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粘贴”。

    系统定义将复制到选定的图形中。如果该图形已包含同名的系统,则会在“输入/输出 - 发现重复名称”对话框中显示重复的名称。

  6. 如果出现提示,请按以下方式解决重复系统名称问题:
    如果希望... 则…
    防止样式管理器用同名的新系统定义覆盖现有系统定义 请选择“保留现有项”,然后单击“确定”。
    用新系统定义替换现有系统定义 选择“覆盖现有项”,然后单击“确定”。
    保留现有系统定义,并使用一个不同的名称添加新系统定义 选择“重命名为唯一项”,然后单击“确定”。样式管理器会在新系统定义名称的末尾追加一个数字在系统定义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重命名”修改该名称。
  7. 可以单击“应用”而不是单击“确定”来保存修改,并继续在样式管理器中进行操作。

  8. 提示: 因为系统是基于样式的对象,所以您也可以对系统执行对样式执行的其他操作,例如,将系统定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其他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