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功能区中“驾驶”选项卡中的可用控件指定驾驶设定。
例如,您可以使用“视线高度”和“视线偏移”控件设置视线的位置。还可以使用“速度”控件设置驾驶运动的速度。
对“驾驶”设定进行的更改在图形处于打开状态时会一直保留。关闭图形再重新将其打开时,或打开其他图形时,“驾驶”设定会恢复为默认值。
以下设定适用于“驾驶”命令。
视线高度 | 使用“驾驶”命令时,该选项与“视线偏移”选项一起控制“视线”的位置,或透视视图的中心点。该选项指定视线位置自驾驶路径起相对于驾驶路径中心线的垂直距离或高度。驾驶路径由该位置的高度确定。这是一个相对值,基于选定驾驶路径的给定(每个)桩号处该驾驶路径的高程。 |
视线偏移 | 使用“驾驶”命令时,该选项与“视线高度”选项一起控制“视线”的位置或透视视图的中心点。该选项指定视线位置自选定驾驶路径的中心线起的水平距离或偏移。 |
显示视线路径 | 在启动“驾驶”命令后显示或隐藏视线路径。 |
播放/暂停 | 开始或暂停沿驾驶路径移动的视图显示。 |
起点桩号 | 将视图移动到驾驶路径的起点桩号。但是,如果您以反向模式查看,单击“起点桩号”会将您带至驾驶路径的终点桩号处。 |
上一桩号 | 沿驾驶路径将视图移动到上一桩号。 |
增量 | 设置在“驾驶”模式下移动视图所使用的增量。 |
下一桩号 | 沿驾驶路径将视图移动到下一桩号。 |
终点桩号 | 将视图移动到驾驶路径的终点桩号。 |
转至(当前桩号) | 显示当前正在显示的桩号,并使您可以从下拉列表中选择要移动到的桩号。 |
速度 | 指定在“驾驶”模式下的运动速度。 |
视觉样式 | 指定使用“驾驶”命令时使用的视线样式。 |
循环播放 | 将播放模式设为连续循环播放显示。 |
反向 | 沿驾驶路径以相反的方向显示视图。 |
目标高度 | 指定目标对象相对于驾驶路径中心线的 Y 轴位置。这是一个相对值,基于选定驾驶路径的给定(每个)桩号处该驾驶路径的高程。目标对象是可使用“显示目标”选项显示或隐藏的垂直圆柱形对象。使用“驾驶”命令时,目标对象的顶部始终处于视点的中心位置处。 |
目标偏移 | 指定目标对象相对于驾驶路径中心线的 X 轴位置。这是一个相对值,基于选定驾驶路径的给定(每个)桩号处该驾驶路径的高程。 |
目标距离 | 指定显示的目标对象距驾驶者眼睛的距离。 |
显示目标 | 显示或隐藏目标位置处的目标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