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点编辑器中创建和使用选项卡

使用节点编辑器中的选项卡,可以同时可视化多个节点图表和编辑它们,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绘制的需要。您可以创建新选项卡,重命名或复制它们,撕下其中任何一个以放到其自己的窗口中,删除和还原它们,以及在节点编辑器中对它们重新排序。

在关闭节点编辑器时会保存选项卡信息,并与场景一起保存。

创建选项卡

若要创建新选项卡,请单击最右侧选项卡旁边的 + 号。

也可以选择“选项卡 > 创建选项卡”(Tabs > Create Tab)

删除或关闭选项卡

若要删除选项卡,请右键单击该选项卡并选择“关闭选项卡”(Close Tab);或者使用鼠标中键单击该选项卡以删除它。

也可以选择“选项卡 > 关闭活动选项卡”(Tabs > Close Active Tab)

还原上次删除的选项卡

要还原上次删除或关闭的选项卡,请选择“选项卡 > 还原上次关闭的选项卡”(Tabs > Restore last closed tab)

使用相同的菜单项,也可以还原已删除或关闭的已撕下选项卡。

重命名选项卡

若要重命名选项卡,请双击其名称。按 Enter 键或在选项卡之外单击以提交更改。按 Esc 键取消操作。

也可以右键单击选项卡并选择“重命名选项卡”(Rename Tab),或者选择“选项卡 > 重命名活动选项卡”(Tabs > Rename Active Tab)

复制选项卡

若要复制选项卡,请右键单击该选项卡并选择“复制选项卡”(Duplicate Tab)

对选项卡重新排序

使用鼠标左键或中键拖动可对选项卡重新排序。

删除所有选项卡

选择“选项卡 > 关闭所有选项卡”(Tabs > Close All Tabs)可删除所有选项卡,其中包括任何已撕下的选项卡。空的节点编辑器保留有新的空选项卡。

撕下选项卡以放到其自己的窗口中

通过使用鼠标左键或中键拖动当前的选项卡离开选项卡栏,可以将它移动到其自己的窗口中。将创建新的节点编辑器窗口,其中具有包含当前选项卡内容的单个选项卡。

可以重命名、关闭或重新停靠已撕下的窗口。但是,无法从这个已撕下的选项卡创建其他选项卡。

按 Esc 键可取消撕下。

重新停靠已撕下的选项卡

通过单击选项卡上的 图标,或者通过选择“选项卡 > 重新停靠此选项卡”(Tabs > Re-dock this tab),可以重新停靠已撕下的选项卡。

注: 关闭节点编辑器窗口也将关闭其已撕下的选项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