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 3D 實體圓柱。
插圖中,使用中心點 (1),半徑上的點 (2) 和高度上的點 (3) 建立圓柱。圓柱的底部永遠在與工作平面平行的平面上。可以使用 FACETRES 系統變數,控制描影或隱藏視覺型式的 3D 曲線實體 (例如圓柱) 的平滑度。
在圖面階段作業期間,底部半徑的預設值永遠為先前輸入的底部半徑值。
將顯示以下提示。
透過指定三點來定義圓柱的底部圓周與底部平面。
指定圓柱的高度為兩個指定點之間的距離。
指定圓柱軸的端點位置。此端點為圓柱頂面的中心點。軸端點可以位於 3D 空間的任何位置。軸端點可定義圓柱的長度和方位。
透過指定兩點來定義圓柱的底部直徑。
其他提示包括
以指定的相切於兩個物件的半徑定義圓柱底部。
有時,會有多個底部符合指定的條件。程式將以指定半徑繪製底部,其切點距離所選的點最近。
其他提示包括
為圓柱指定橢圓形底部。
使用指定的中心點建立圓柱的底部。
其他提示包括
指定圓柱的底部直徑。
其他提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