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對話方塊可以為目前的製圖標準指定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預設設定。
修訂 顯示該符號遵循的標準的最新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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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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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 為基準與特徵識別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類型。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箭頭類型,箭頭類型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箭頭類型設定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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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 為基準與特徵識別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箭頭大小。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大小,箭頭大小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箭頭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箭頭大小值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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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箭頭 指定要用於表面指示引線的箭頭。 註: 此選項僅對允許使用表面指示引線的標準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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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 指定表面指示引線箭頭的大小。 註: 此選項僅對允許使用表面指示引線的標準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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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端線型 指定要用於指向隱藏表面的表面指示線的線型。 註: 此選項僅對允許使用表面指示引線的標準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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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指定預設的引線顏色。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箭頭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的引線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顏色設定為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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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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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 為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符號文字指定預設的文字高度。如果目前標準為「自訂標準」,您可以指定非標準文字高度。否則,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將限制您從清單中選取值。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文字高度,文字高度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基準高度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文字高度設定為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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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符號文字指定預設顏色。如果文字高度發生變更,則文字顏色將自動變更為與該文字高度對應的預設顏色。文字物件顏色從「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設定。 註: 如果您選取標示為「依標準的名稱」的顏色,文字顏色會連結至製圖標準主設定中的文字顏色設定。如果主設定變更,基準與特徵識別碼符號的文字顏色設定為會相應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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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預設 將所有值都返回至製圖標準的預設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