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基準識別碼符號,並將其貼附至繪製區中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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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最多可以指定 2 個字元用以識別基準特徵,還可選取要在引線末端使用的基準特徵三角形類型。
提示清單
系統會顯示下列提示。
- 選取要貼附的物件
- 將符號貼附至物件。若要放置符號,而不將其貼附至任何物件,請按一下您想放置引線箭頭的位置。如果要放置不含引線的符號,請按一下您要放置符號的位置。
- 起點
- 指定引線箭頭的位置。
- 下一點
- 指定引線下一頂點的位置。
註: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會強制第一條引線線段與貼附的物件互垂。若要取代此限制,請在移動游標時,按「切換符號引線正投影模式」鍵 (依預設為 Shift+F)。
- 符號
- 將符號放置在最近一次按一下的位置。
- 表面
- 將其他箭頭、引線和參考線加入至符號,以便您可以指向表面,而不是邊。
註: 不支援表面指示引線的製圖標準不會顯示「表面」選項。
- 起點 - 指定表面指示引線的箭頭位置 (以上插圖中的 1)。
- 下一點 - 指定表面指示引線下一頂點的位置 (以上插圖中的 2),或引線的下一頂點 (以上插圖中的 3)。
- 符號 - 指定符號的位置 (以上插圖中的 4)。
- 邊 - 移除其他箭頭、引線和參考線,以便您可以指向邊,而不是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