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轨迹视图”窗口中使用层次列表来复制与粘贴对象。这允许使用另一个对象的几何体来取代一个动画对象的几何体。这与由外部参照对象和在所选择场景中定义的代理 或替代对象提供的功能相类似。
通过高亮源对象的“对象”轨迹来复制和粘贴对象,先复制,然后粘贴“对象”轨迹到目标对象中。在“变换”和“修改”对象条目下面可以找到“对象”轨迹,并用括号将定义几何体类型的参数显示出来。例如,“对象(框)”或“对象(可编辑网格)”是两个可能显示在用于对象剪切和粘贴的正确轨迹上的标签名称。
使用这两个容器类型,可以在对象之间复制几何体。
要将一个对象复制到另一个对象,请执行以下操作:
- 在“曲线编辑器”控制器窗口中,找到要复制的对象。
- 导航至在“变换”或“修改”对象条目的下面的“对象”轨迹。它的名称如同“对象(枢轴门)”或“对象(可编辑网格)”这样的名称。
注: 如果对象被修改,那么“对象”轨迹在“层次”列表中的名称顺序颠倒,例如,“对象(球)”变为“球(对象)”。
- 高亮要复制的对象轨迹,然后右键单击并从四元菜单中选择“复制”。
- 导航至目标对象的对象轨迹,将其高亮显示,然后右键单击并选择“粘贴”。设置“粘贴”对话框中的选项,然后单击“确定”。
一个新对象在视口中取代此对象,在控制器中的“层次”列表中也发生同样的变换。
警告: 原始目标已被粘贴对象完全取代。如果想在某个时候再次使用目标对象,则请使用该对象上的
“保存选定对象”来保存它的一个副本。
以下是如何使用对象复制与粘贴的几个例子:
- 粘贴一个“对象”到另一个“对象”中来使用另一对象取代一个简单对象。例如,设置长方体对象变换动画并用圆环取代长方体。
- 粘贴“对象”到“修改对象”中来用一个简单的替代对象来取代一个复杂的、修改对象。例如,当设置变换动画时想用长方体来取代一个复杂的汽车模型。确保将“已修改对象”保存到文件中(使用“保存选定对象”)。
- 粘贴一个“修改对象”到另一个“修改对象”,用其他对象取代这个复杂修改对象。例如,设置了一个喷气式飞机飞行动画并想用一个直升飞机来取代它。
- 粘贴“修改对象”到“对象”,用一个复杂修改对象取代简单的替代对象。例如,设置了一个框动画并想用一个复杂的喷气飞机模型取代它。
复制对象与粘贴对象修改器
也可以复制与粘贴“修改对象”容器下面的修改器。要复制与粘贴修改器,请执行以下操作:
- 在单个对象修改器堆栈中复制修改器。
- 在对象之间复制修改器。
与粘贴其他项不同,单击“粘贴”时,修改器不会取代高亮显示项。粘贴的修改器插入到选中项的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