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图形视觉比较中使用的颜色的步骤
使用此步骤来自定义颜色,以标记新的、已删除的或未更改的对象。
在命令提示下,执行以下任意操作:
如果要指定颜色以显示...
则
新对象
输入
aecvcomparenewcolor
。
已删除的对象
输入
aecvcompareoldcolor
。
未更改的对象
输入
aecvcompareunchangedcolor
。
为红色、绿色和蓝色的强度输入整数字符串,每个整数(从 0 到 255)之间用逗号分隔。
颜色设置的输入格式如下:
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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