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引线注释并将其附着到绘图区域中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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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注释可以包含纯文本,也可以包含公式。包含公式的一组预定义模板在符号库中可用。将注释附着到对象时,系统将自动应用适当的模板。因此,创建后,注释会立即自动显示有意义的上下文相关信息。
使用 AMNOTETAB 系统变量可以打开或关闭“注释”上下文选项卡。仅在将系统变量设置为 0 时,才会打开“注释”对话框。
提示列表
将显示下列提示。
- 选择要附着的对象
- 将符号附着到对象。若要放置符号而不将其附着到任何对象,请单击要放置引线箭头的位置。如果要放置不带引线的符号,请单击要放置符号的位置。
- 重新组织
- 使两条或更多条引线相互对齐。
- 选择注释 - 指定要对齐的引线注释符号。完成后,按 Enter 键。
- 水平 - 水平对齐符号。在绘图区域中单击以放置符号。
- 垂直 - 垂直对齐符号。在绘图区域中单击以放置符号。
- 库
- 指定要从符号库中的模板获取符号文字。
- 类别 - 指定要应用的模板的类别名称。
- ? - 列出可以选择的项目的名称。
- 符号名称 - 指定要应用的模板的名称。
- 起点
- 指定引线箭头的位置。如果将符号附着到圆弧、圆、椭圆或样条曲线,则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将自动确定起点,并且不显示此提示。
- 下一点
- 指定引线下一顶点的位置。
注:
- 如果将符号附着到圆弧、圆、椭圆或样条曲线,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将强制使引线垂直于附着的对象。要替代该限制,请在移动光标时按“切换符号引线正交模式”键(默认为 SHIFT+F 组合键)。
- 如果将符号附着到直线,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不强制执行此限制。若要使引线段垂直于附着的直线,请移动光标以使引线接近垂直,然后沿显示的对齐路径进行追踪。
- 符号
- 将符号放置在上次单击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