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制的部件

创建源部件或其零部件的副本。

在功能区上,使用“装配”选项卡 “阵列”面板 “复制”,以创建源部件或其零部件的副本。以下内容也会随零部件一起复制:

您可以创建部件文件并在新窗口中将其打开,也可以将复制的零部件添加到现有部件文件中。每个复制的零部件都创建一个文件。如果愿意,可以重用零部件,而不进行复制。

生成的复制后的零部件不具有关联性。因此,如果修改了原始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不会更新。

使用 Autodesk Vault 复制零部件时有哪些原则?

“复制”命令可以创建新文件。将新文件保存到源文件所在的位置。此操作会将新文件保存到 Autodesk Vault 项目指定的工作空间中。

如果将文件保存到其他位置,Autodesk Inventor 在查找文件时会有困难。将无法对文件进行版本跟踪、检入和检出操作,也不能使用 Autodesk Vault Basic 的其他文件管理功能。

重用零部件和创建复制的部件有何不同?

复制的部件、子部件或零件保存在新的文件中。每个复制的零部件都创建一个文件。

您可以选择复制部件中的某些零部件或所有零部件。当选择上级部件或子部件时,会自动选中其子项。您可以在“复制零部件: 状态”对话框中循环显示零部件状态,以排除或重复使用某个零部件。

重用的零部件在当前部件中创建引用。如果选择“在新窗口中打开”选项,则重用的零部件将作为新引用插入到新的部件文件中。

如果重用的子部件不完整或其某些零部件被排除,则将为该子部件创建新文件。零部件将作为新引用插入到新创建的子部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