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命令可以为选定零部件创建副本或新实例。
您可以复制正在编辑的整个部件,也可以复制零部件的子集。也可以使用该命令排除零部件,并使用“复制零部件: 文件名”对话框生成复制的零部件的文件名。
将重新创建源部件的属性,包括关系、阵列、表达和“弹性”状态。不会重新创建自适应状态。
- 在功能区上,单击“装配”选项卡
“阵列”面板
“复制”。
- 在图形窗口或部件浏览器中,选择要复制的零部件。选定的零部件将在“复制零部件: 状态”对话框浏览器中列出。
- 选择“复制关系”可在现有零部件与复制的零部件之间应用约束和联接。取消选择可阻止将约束和联接应用于复制的零部件。
- 选择“固定新零部件”可自动固定新复制的零部件。
- 使用对话框顶端的状态按钮可以更改选定的所有零部件的状态。也可以单击单个零部件旁边的状态图标以循环显示状态选项。
创建零部件的副本。复制的每个零部件都保存在一个与源文件不关联的新文件中。
在当前或新部件文件中创建引用。
从复制操作中排除子部件或零件。
- 如果合适,单击“更多”,取消选中“重用标准件和工厂零件”复选框以启用库零部件和 iPart 的复制。
- 单击“下一步”以打开“复制零部件: 文件名”对话框。
- 在“复制零部件: 文件名”对话框中,检查复制的文件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改:
- (可选)启用“创建新部件”。
- 单击“重新进行选择”以更改状态或选择新零部件。否则,请单击“确定”接受设置并关闭对话框。
注:
- 您必须先保存复制的零部件,然后才能在新窗口中打开文件。如果出现提示,请单击“确定”以保存文件。
- 复制的零部件的多个引用在“复制零部件: 文件名”对话框中只列出一次。
- Autodesk Vault 中的“复制设计”命令可以替代“复制”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