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选择单个对象,请在图形窗口中单击它。该对象将高亮显示,并且其关键点显示为图形手柄。
如果光标下有多个对象,并且通过单击选择了某个错误的对象,则再次单击而不移动鼠标,以选择数据库中位于该位置的下一个对象。重复操作,直到选择了您想要的对象为止。
选择多个对象的步骤:
- 在按住 Shift 键的同时单击您要使用的所有对象。当选择多个对象时,这些对象将高亮显示,但不会显示关键点手柄。
注: Shift 键可与方框选择结合使用。
- 要向选择中增加对象,或从选择中删除对象,请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单击或拖动鼠标,以:
- 取消选择当前已选的对象。
- 选择当前已取消选择的对象。
- 从“开始”选项卡 >“选择”面板中选择一个选项:
您还可以使用智能光标选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