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是符号定义的实例。因此,仅可以通过当前模型或库模型中已有的符号定义创建符号。
创建符号的步骤:
- 单击“注释”选项卡 >“符号”面板 >“创建”以显示“创建符号”对话框:
- 使用此对话框可以通过符号定义创建符号:
- 符号描述 - 此选项可显示在创建新符号定义时,在“定义符号”对话框的“描述”文本方框中输入的描述。
- 符号定义: - 使用列表选择所需的符号定义。当选择符号定义时,它将显示在“当前符号”图形窗口中。
- 识别位置 - 此选项包含已选符号定义中的识别位置列表。选择一个识别位置来定位符号。默认情况下,将选择识别位置 1。
- 角度 - 此角度可用于旋转符号定义来创建符号。旋转围绕垂直于主平面的轴。当更改角度时,符号定义会在“当前符号”图形窗口中旋转。
- 当前符号 - 这是一个图形窗口,该窗口显示已选符号定义及其识别位置。符号定义显示为在当前主平面上向下查看。
- 模型 - 选择从中选择符号定义的库模型。
若要从模型数据库之外浏览符号库,请单击
以显示“打开库”对话框。使用此选项可选择符号库。
如果从库模型中选择符号定义,则其符号定义会输入到当前模型中。
如果选择了一个符号定义及其识别位置,请输入一个位置以在模型中放置该符号。
在图形窗口中移动鼠标光标时,该符号将在已选的识别位置处附加到光标。
当输入一个位置时,该符号将增加到模型。在符号上,会在识别位置处绘制标记。
在此对话框显示期间,您可以继续创建更多符号。
- 确定 - 接受更改并关闭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