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标记显示了面积边界内的总面积。 放置面积标记时,可以给面积指定一个唯一的名称。
只有在将面积添加到面积平面之后,才可以添加面积标记。 请参见创建面积。 如果在创建面积时没有使用“在放置时进行标记”选项,可以稍后执行以下步骤添加面积标记。
注: 此外,还可以使用“标记所有未标记的对象”工具来标记未标记的面积。 请参见
标记所有未标记的对象。
添加面积标记
- 打开一个面积平面视图。
- 单击“建筑”选项卡 “房间和面积”面板 “标记面积”下拉列表 (标记面积)。
- 在选项栏上执行下列操作:
- 指明所需的面积标记方向。
- 要使面积标记带有引线,请选择“引线”。
- 在面积中单击以放置标记。
注: 如果要在区域重叠的位置单击以放置标记,则只会标记一个区域。如果当前模型中的区域和链接模型中的区域重叠,则标记当前模型中的区域。